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經
明菩薩沙彌智旭際明造論
須菩提。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。如人入闇。即無所見。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。如人有目。日光明照。見種種色。
發心修行及慧照 三事互資無先後 如目與色及光明 展轉相資成見義
論曰。若法無生無性。非實非妄。即是諸佛第一義身。何故菩薩須行施等。既已熾然行施。云何復云不住法耶。為遣此疑。遂說明闇二喻。取相則闇。達理則明。此以目喻所發之心。種種色喻三施萬行。日光喻般若妙慧也。推此喻意。若不發心。則雖常居般若萬行光明鏡中。亦無所見。譬如日光明照諸色。而無目者終無所見。及無萬行。則發心般若亦為虛設。譬如無種種色。用目與日何為。今為行施菩薩而說。故但舉二喻耳。
須菩提。當來之世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能於此經受持讀誦。即為如來。以佛智慧。悉知是人悉見是人。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。須菩提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。若復有人。聞此經典信心不逆。其福勝彼。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。須菩提。以要言之。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。如來為發大乘者說。為發最上乘者說。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。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。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。如是人等。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若樂小法者。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。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。須菩提。在在處處。若有此經。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。當知此處即為是塔。皆應恭敬作禮圍繞。以諸華香而散其處。復次。須菩提。善男子善女人。受持讀誦此經。若為人輕賤。是人先世罪業。應墮惡道。以今世人輕賤故。先世罪業即為銷滅。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。於然燈佛前。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。悉皆供養承事。無空過者。若復有人。於後末世。能受持讀誦此經。所得功德。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。百分不及一。千萬億分。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須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。所得功德。我若具說者。或有人聞。心即狂亂。狐疑不信。須菩提。當知是經。義不可思議。果報亦不可思議。
受持讀誦及如來 成就功德佛知見 大事大時不能及 以是大乘最上乘
荷擔菩提小不堪 經處即塔應供養 銷滅夙業證菩提 永超值佛昔功德
具說能令淺識疑 義及果報難思故
論曰。此廣顯受持功德果報也。初總示云。受持讀誦即為如來。以其深悟實相。了知一切眾生。與佛無別。始從名字。終至究竟。位位皆即佛故。次云以佛智慧悉知悉見等。謂知見其從因尅果此生餘生一切諸功德也。次以八種殊勝顯其功德。一者大事大時所不能及。恒河沙身是名大事。經無量劫是名大時。雖如此施。猶故不及持經福德。以此施門。五通菩薩亦能為之。未若此經正斷無明漏故。二者。此經如來為發大乘最上乘者說。不是三乘共般若教。名為大乘。於大乘中推為圓頓菩薩。名發最上乘者。三者。如是人等。即為荷擔無上菩提。以其受持讀誦廣為人說。紹隆佛種使不斷故。任持運行。猶如荷擔。四者。樂小法人不能受說。著我著見。故皆不堪。五者。在處有經即為是塔。法身舍利具足在故。六者。銷滅夙業。轉重令輕。不復墮惡道故。七者。當得菩提。以業既銷。菩提之體自明淨故。八者。超於如來昔時值佛功德。以如來昔在然燈佛前。雖值多佛。尚存有所得心。未達無相。不蒙授記。是故不及持經功德。見然燈佛悟無生忍。爾時方與般若恒相應故。具此八種殊勝。故具說者。淺識之人必不能信。但總結云義不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也。
爾時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善男子善女人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云何應住。云何降伏其心。佛告須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當生如是心。我應滅度一切眾生。滅度一切眾生已。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。即非菩薩。所以者何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
發心應住及降伏 亦無發住及降者 不於心外有一法 如是具顯清淨因
論曰。此重遣菩薩心中微細我法二執。令盡淨無餘也。前文具明二空實義。寧有不盡。此重問者。略有二義。一者義既如此不可思議。豈容湊泊。則諸菩薩發菩提心。畢竟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。二者既言發心。便謂我能發心。既言住無所住。便謂我能無住。既言降伏其心。便謂我能降心。我法宛然。如何得與般若相應。此則特為鈍根再求方便。佛仍告云。發菩提心者。當生如是心。乃至即非菩薩等。所以酬其畢竟如何應住降伏之請。次又荅云。實無有法發菩提心。則是蕩其我能發心無住降伏之執也。蓋發心者。祗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。心相尚不可得。豈別有法。令心得發。心無心相則我執何存。法無實法。則法執何有。情累既淨。般若現前。既非妄有。亦豈但空。離句絕非。因清淨矣。
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於然燈佛所。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佛於然燈佛所。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佛言。如是如是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。然燈佛即不與我授記。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。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。作是言。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。何以故。如來者。即諸法如義。若有人言。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於是中無實無虛。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。須菩提。所言一切法者。即非一切法。是故名一切法。須菩提。譬如人身長大。須菩提言。世尊。如來說人身長大。即為非大身。是名大身。
因無所得果亦然 無法可得得授記 諸法非法名佛法 大身非身名佛身
論曰。若言實無有法發菩提心。云何而有授記作佛得菩提果之事。為遣此疑。故明因既無法可得。果亦無法可得。惟其了無所得。方堪授記。設有少法可得。便不與諸法如義相應。云何而可授記作佛耶。言諸法如義者。一切諸法。本原真如性相常住。不變不異。今不過如法自性。來成正覺。故名如來。若言如來得證菩提。此是世俗言說。非實義也。以如來所得菩提祇是即心自性。如來別無可增故無實。真得不顛倒覺。覺諸法之自性。故無虛。又菩提非一切法。故無實。一切法皆即菩提。故無虛。又一切法皆即菩提。故菩提無實。菩提非一切法。故菩提無虛。一切法皆是佛法者。以法界無外故。法界不變常隨緣故。故言一切法。法界隨緣常不變故。即非一切法。法法皆是不變隨緣隨緣不變法界性故。是故名一切法。證此法界名為法身。法身離一切相。即一切法。非別有身。故非大身。法界為身。故名大身。此證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之妙莊嚴果也。
須菩提。菩薩亦如是。若作是言。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。即不名菩薩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實無有法名為菩薩。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。須菩提。若菩薩作是言。我當莊嚴佛土。是不名菩薩。何以故。如來說莊嚴佛土者。即非莊嚴。是名莊嚴。須菩提。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。如來說名真是菩薩。
能度所度不可得 能嚴所嚴亦復然 無我無法善通達 真因清淨宜修習
論曰。此承上廣明無得妙果。而勸修無得真因也。蓋不但無心外眾生可度。無心外佛土可嚴。即此心性之中。求一能度所度。能嚴所嚴。實法了不可得。以能所之性。祇是即心自性。無有少許我法而可得故。如此通達。即名真實菩薩。非謂有能通達有所通達也。
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肉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肉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天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天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慧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慧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有法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法眼。須菩提於意云何。如來有佛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有佛眼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恒河中所有沙。佛說是沙不。如是世尊。如來說是沙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一恒河中所有沙。有如是沙等恒河。是諸恒河所有沙數。佛世界如是。寧為多不。甚多。世尊。佛告須菩提。爾所國土中。所有眾生若干種心。如來悉知。何以故。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。是名為心。所以者何。須菩提。過去心不可得。現在心不可得。未來心不可得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。以用布施。是人以是因緣。得福多不。如是。世尊。此人以是因緣。得福甚多。須菩提。若福德有實。如來不說得福德多。以福德無故。如來說得福德多。
五眼具足成菩提 了了見於恒沙界 心即非心福非福 是故能所恒寂然
論曰。上明清淨真因。畢竟無我無法。則佛境界為有為無。為遣此疑。故顯如來五眼。不有而有。眾心福德不無而無。有無互彰。巧遮戲論。夫五眼者。能照之知見也。眾生諸心及施福者。所照之境界也。以前例後。則能照既有。所照安得獨無。以後例前。則所照既無。能照安得獨有。特以如來五眼。凡愚之所不達。以不達故。妄計為無。今故特明具有。顯非斷空。眾心福德。凡愚之所取著。以取著故。妄計為實。今故特明其無。顯非有性。言五眼者。次第為語。肉眼同人。見現前色。天眼同天。見障外色。慧眼示同二乘。見於真空。法眼示同菩薩。見於俗諦。佛眼不共三乘。見於第一義諦。若圓融為語。一眼一切眼。一切眼一眼。通照三諦。無有遺餘。是故亦知爾所國土差別。亦知爾所眾心差別。亦知差別即非差別。亦知爾所福德。亦知福德非實。若差別非差別福德非福德者。當知五眼即非五眼。若以無礙妙智分別說為五眼者。當知一法界中。分別說有種種世界種種眾心種種施因種種福果。亦為不錯。不謬矣。依假名說。能照所照。皆悉歷然。依實義觀。所無別所。能無別能。故曰恒寂然也。
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。何以故。如來說具足色身。即非具足色身。是名具足色身。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。不也。世尊。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。何以故。如來說諸相具足。即非具足。是名諸相具足。
色身相好離分劑 應見如來淨法身
論曰。若佛境界。離有離無。色身相好。寧復非有。為遣此疑。故明具足即非具足。欲令即於色身相好。達其無分無劑。得見如來淨法身故。淨法身者。法界為體。不局丈六及四八故。彼丈六身及四八相。一一皆即相好之海。不可但作丈六四八觀故。
須菩提。汝勿謂如來作是念。我當有所說法。莫作是念。何以故。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。即為謗佛。不能解我所說故。須菩提。說法者。無法可說。是名說法。
說無可說性自離 解說非說始免謗
論曰。色身相好。既非具足。說法度生。豈無語言分劑耶。云何眾生得承如來言說而解諸乘。為遣此疑。故云。若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。以不能解我所說故。我所說者。無有少許法相可得。無所說相。無能說相。以諸法性無聲字故。以諸聲字性非聲字。即是無性法故。此中無法可說一語。具遮二謗。一者為遮有法可說謗故。二者為遮總不說法謗故。謂說即非說。非以杜口為無說故。
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頗有眾生。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。佛言。須菩提。彼非眾生非不眾生。何以故。須菩提。眾生眾生者。如來說非眾生。是名眾生。
是法難信亦有信 以諸眾生非生故
論曰。此重疑信受者難也。然眾生原非實有眾生之性。但一念迷惑。假名眾生。一念了悟。當體即佛。佛與眾生。皆依俗諦言說建立。而終非有實性也。
須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為無所得耶。佛言。如是如是。須菩提。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乃至無有少法可得。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復次。須菩提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。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。修一切善法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。所言善法者。如來說即非善法。是名善法。須菩提。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。如是等七寶聚。有人持用布施。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。乃至四句偈等。受持讀誦為他人說。於前福德。百分不及一。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
智無所得法平等 善法非法成菩提 全性起修修即性 是故持說功德多
論曰。若第一義佛境界。色相言說皆不可得。法身體性。豈亦然耶。為遣此疑。故曰我於無上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。以是法平等無高下故。請稍證之。一切法者祇是六塵。色無高下者。譬如一恒河水。魚龍視為窟宅。修羅視為刀杖。人間視為清泉。餓鬼視為膿血。二乘了其本空。菩薩知其差別。佛眼知即法界。而恒河水性無高下。隨諸眾生妄見不同。當知一切諸色。亦復如是。聲無高下音。譬如一咒。魔外聞之恐怖。佛子聞之安隱。又如魔以惡聲怖佛。反成讚詠。而北朝敗衂。風聲鶴唳。皆為晉兵。當知一切諸聲。亦復如是。香無高下者。譬如世間沈檀。蠅蚋聞即遠去。幻士廁室。佛坐便成香殿等。味無高下者。譬如目連鉢飯。母揣便成火炭。饑世馬麥。佛受便如甘露等。觸無高下者。譬如闇中捫膝。怖為他人。龍雨刀杖。變成天華等。法無高下者。譬如為名利發菩提心。是三途因。為斷邪殺婆羅門。轉增功德等。是故一切諸法。其性平等。本無高下。隨眾生心妄見高下。而高下悉皆無性。達此無性。名為無上菩提。非別有少法可得也。既顯示菩提無所得已。乃的示妙修之要云。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。即得無上菩提。蓋不達無我而修一切善法。止成人天偽果。不修一切善法而但證我空。止成二乘小果。妄言我法俱空而恣行惡法。則為闡提獄種。惟以無我修一切善法。正所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故即得無上菩提也。夫是法平等。無有高下。即境妙也。無我人眾生壽者。即智妙也。修一切善法。即行妙也。三法成乘。故得菩提。而又言善法即非善法等者。為遣疑故。恐有疑云。既無少法可得。云何復修一切善法。此善法者。獨非法耶。今釋之曰。善法即非善法。以善是對惡之名。因於惡法假名善法。若非對惡。無善名故。以諸善法惟心所修。心既不有。善亦性空。不可得故。以諸善法。互具一切善惡諸法。性不定故。如布施持戒等。雖是善法。而名利矯飾心修之。是三塗因。人我勝負心修之。是修羅因。著相計果心修之。是人天因。出世滅苦心修之。是二乘因。利益眾生心修之。是菩薩因。法界平等心修之。是無上因。如是差別有無量故。以諸善法體即法界。實相無相。不思議故。結云是名善法者。即是對惡因緣故。惟心空寂故。出生十界故。全體法界故。如此善法。全性所起。故名為修。全修即性。故無實法。至圓至頓。了義了義。持說功德。豈財施所可較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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