蕅益大師選定-淨土十要第五要《念佛三昧寶王論》
唐紫閣山草堂寺沙門飛錫撰
一切眾生肉不可食門第七
問曰。肉者人之所食。而念佛之家。絕之何耶。對曰。夫尸毘救鴿。上稱方平者
。王禽異也。保命一也。安得固食其肉。用資敗軀。而兀兀然。不知其懼哉。苟能悟
之。為未來諸佛者。孰肯飛白刃於赤鱗。放蒼鷹於狡兔。如夕蛾投火自取其斃歟。故
楞伽寶積經佛語心品偈云
為利殺眾生 以財網諸肉
二俱是惡業 死墮叫喚獄
以斯聖旨。若不施此財。則網者屠者。自息矣。且龍樹不輕於鴿雀。高僧不跨於
蟲蟻。或問其故。答曰。斯之與吾。同在生死。彼或將先成正覺。安可妄輕耶。輕尚
不可。豈得專食其血肉哉。寶性論云。如來藏經中。告舍利弗言。眾生者即是第一義
諦。即是如來藏。即是法身。即是菩提。吾謂。太唯逐塊。不知逐人。塊終不息。唯
念過現。不念未來。慢終不息。若如師子。而逐於人。其塊自息。聞夫敬慢之道。一
以貫之。則移敬就慢。均父母於平人。逆之甚也。移慢就敬。均平人於父母。孝之大
也。故梵網經云。六道眾生。皆是我父母。孝名為戒。良在茲焉。觀六道為當來佛者
。父母之談。猶近言耳。若能等沙彌之救蟻。促壽更延。同流水之濟魚。天華雨 。
革曠劫眾生之見。念未來善逝之身。糞穢之內。知有真金。重雲之間。信有明月。則
食肉之昏霧。生死之煙霾。慧風掃之。於三昧長空矣。梵網經云。我是已成佛。汝是
當成佛。常作如是信。戒品已具足。豈得不念之哉。問曰。肉不可食信之矣。五辛如
何。對曰。聖教明之。大佛頂經云。佛告阿難。是五種辛。熟食發淫。生噉增恚。如
是世界食辛之人。縱能宣說十二部經。十方天仙嫌其臭穢。咸皆遠離。諸餓鬼等。因
彼食次。舐其脣吻。常與鬼住。福德日消。長無利益。是食辛人。修三摩地。菩薩天
仙十方善神。不來守護。大力魔王。得其方便。佛告阿難。修菩提者。永斷五辛。是
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。斯金口也。不亦誠哉。酒固不可言耳。百喻經云。昔有貧
人。在路而行。遇得一囊金錢。心大喜躍。即便數之。數未能周。錢主忽至。盡還奪
去。其人當時。悔不疾去。懊惱之情。甚為苦極。遇佛法者。亦復如是。雖得值遇三
寶福田。不勤方便修行。而好多聞。忽爾命終。墮三惡道。如彼愚人。還為其主。奪
錢而去。偈曰
今日營此事 明自營彼事
樂著不觀苦 不覺死賊至
怱怱營眾務 凡人無不爾
如彼數錢人 其事亦如是
已上七門。盡是念未來諸佛。以通三世之意也。若欲念於彌勒佛者。必得上生兜
率天宮。見慈氏之尊。則彌天釋道安。為其首唱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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