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解》厭穢。須捨至究竟。方無可捨。欣淨。須取至究竟。方無可取。故妙宗云。取捨若極。與不取不捨。亦非異轍。
(講)前四句明有欣厭。便有取捨。厭穢者。厭娑婆濁惡之穢。欣淨者。欣極樂莊嚴之淨。欣厭二字。即是信願行之願。既厭穢。必須願捨。既欣淨。必須願取。如何是捨至究竟。方無可捨。必須求出娑婆。橫超三界。則永離眾苦。方是更無可捨。如何是取至究竟。方無可取。必須求生極樂。直上九蓮。則但受諸樂。方是更無可取。以現前方便欣厭取捨。而至究竟不取不捨也。前欣厭取捨。是即理之事。後取捨究竟。是即事之理。
故妙宗下引證。妙宗鈔問云。至理微妙。不垢不淨。無取無捨。今立垢淨令人取捨。既乖妙理。即非上乘。答云。取捨若極。與不取不捨。亦非異轍。轍者車路。此中問意。乃偏理而廢事。答處乃即事而達理。
我等發心修行。但老實念佛。求出娑婆。求生極樂。從事實上做起。最為穩當。千萬不可執理廢事。蓮池大師云。著事。而念能相繼。不虛入品之功。執理。而心實未明。反受落空之禍。
《解》設不從事取捨。但尚不取不捨。即執理廢事。既廢於事。理亦不圓。若達全事即理。則取亦即理。捨亦即理。一取一捨。無非法界。故次信而明願也。
(講)設使世人念佛。不從事相發願。捨穢取淨。但重理性。不取不捨。此即執理廢事。亦是不離取捨。何以故。執理就是偏取於理。廢事就是偏捨於事。取捨宛然。既廢於事。理亦不得圓通。豈是大乘。理事無礙之道耶。
若達全事即理下五句。謂若能了達全事即理。具大乘正信者。則取亦即理。捨亦即理。一取一捨。無非全體法界。此文當舉喻以明之。若能了達全波是水。則水是水。波亦是水。水波雖有二名。同一濕性。而念佛捨穢取淨。正是起大乘正信。而發大乘宏願。故次信而明願也。
《解》言執持名號。一心不亂者。名以召德。德不可思議故。名號亦不可思議。名號(功德)不可思議故。使散稱為佛種。執持登不退也。
(講)此正明妙行。執持名號。即是求生淨土之妙行。行深則得一心不亂。事一心不亂固難。而理一心不亂尤難。事理一心不亂。詳講在後若七日下。持名是修法。不亂是成功。
名謂假名。德乃實德。名以召德者。用佛之假名。呼召佛之實德。如念阿彌陀佛。光壽即佛之實德。佛之實德無量。略舉光壽二者。佛器亦貴重。器依金成也。
名號功德。不可思議故者。蓮池大師云。舉其名兮。兼眾德而俱備。專乎持也。統百行以無遺。上二句。六字洪名。萬德具足。下二句。一心念佛。六度齊備。故曰名號功德。不可思議也。
故使散稱為佛種。執持登不退者。散亂心稱佛名號。已納佛種於八識田中。時節既至。善根成熟。亦有成佛希望。執持。即一心執持佛號。念念相續。臨命終時。蒙佛接引。往生極樂。登不退地。故曰執持登不退也。
《解》然諸經示淨土行。萬別千差。如觀像。觀想。禮拜。供養。五悔。六念等。一一行成。皆生淨土。
(講)此下校量行妙。先示諸行。然諸經中。有示淨土之行。種種不一。故曰萬別千差。觀像。即般舟三昧經。示觀像之法。觀想。即十六觀經。觀想西方。依正諸法。禮拜。供養。五悔。即華嚴經。普賢行願品。十大願王。一者禮敬諸佛。二者稱讚如來。此兩願。攝屬禮拜。既禮拜。必恭敬稱讚也。三者廣修供養。此願屬供養。
五悔者。一懺悔。二勸請。三隨喜。四回向。五發願。後四亦名悔者。以五者皆能悔過滅罪故。四者懺悔業障。此願屬五悔第一懺悔。五者隨喜功德。此願屬五悔第三隨喜。六者請轉法輪。七者請佛住世。此兩願攝屬五悔第二勸請。既請佛說法。必請久住世間也。八者常隨佛學。九者恆順眾生。此兩願。攝屬五悔第五發願。十者普皆回向。即回向眾生。同生淨土。同證真如。同成佛道。此願屬五悔第四回向。
六念等者。一者念佛。為慈悲導師。二者念法。乃諸佛所師。三者念僧。是人天福田。四者念天。得長壽安樂。五者念戒。能清淨三業。六者念施。能普濟有情。此六念是十六觀經。三種眾生。當得往生之一。三種者。一慈心不殺。具諸戒行。二讀誦大乘。方等經典。三修行六念。回向發願。等字。即等前二種。以及萬善。皆可莊嚴淨土也。奉勸念佛。必宜正助雙修。以念佛為正修。以餘行為助道。所修餘行。回向發願。亦得往生。故曰。一一行成。皆生淨土。
《解》唯持名一法。收機最廣。下手最易。故釋迦慈尊。無問自說。特向大智舍利弗拈出。可謂方便中。第一方便。了義中。無上了義。圓頓中。最極圓頓。故云清珠投於濁水。濁水不得不清。佛號投於亂心。亂心不得不佛也。
(講)此顯持名。先示諸行不及持名。以持名具足事理二妙。堪稱妙行。唯者獨也。獨顯持名一種法門。收機最廣。普被三根。下手最易。但持六字。此二乃事妙。下三為理妙。方便者。對機修法也。持名念佛一法。念念即佛。不落三乘諸行。故為第一方便。了義者。大乘顯了之義也。亦以念念即佛。不落第二義門。故為無上了義。圓頓者。圓融頓超之法也。亦以念念即佛。不落偏漸階級。故為最極圓頓。
故云下。譬喻清水珠。能清濁水。珠到水清。故云清珠投於濁水。濁水不得不清。以喻佛號能治亂心。故曰佛號投於亂心。亂心不得不佛也。
《解》信願持名。以為一乘真因。四種淨土。以為一乘妙果。舉因則果必隨之。故以信願持名。為經正宗。其四種淨土之相。詳在妙宗鈔。及梵網玄義。茲不具述。俟後釋依正文中。當略示耳。
(講)此結三資。信願持名。以為一乘實教之真因。同居。方便。實報。寂光。四種淨土。以為一乘圓修之妙果。宗者。具足因果。今舉三資之因。有因便有果。而四土之果。必隨之。故此經以信願持名為正宗。其四種淨土下。如文易知。五重玄義。第三明宗講竟。
甲四明力用
《解》第四明力用。此經以往生不退為力用。
(講)先總標力用。即功能力用。達默法師。以力言功。以用言德。此經以往生為功。以不退為德。經中云眾生生者。皆是阿鞞跋致。不僅上三土不退。即同居土。亦得圓證三不退。既生彼國。即是最後身。可以入補處位。疾趣菩提。
《解》往生有四土。各論九品。且略明得生四土之相。若執持名號。未斷見思。隨其或散或定。於同居土。分三輩九品。
(講)此下別明力用。有往生四土。不退四義不同。四土者。一凡聖同居土。二方便有餘土。三實報莊嚴土。四常寂光土。每土各論九品。皆以念佛之勤惰。功行之淺深。而分品位之高下。且略明得生四土之相。若執持名號。未斷見思四句。此先明凡聖同居土之相。極樂同居。與娑婆不同。娑婆此土。有六道凡夫。二種聖人。六道者。天道。人道。阿修羅道。地獄道。餓鬼道。畜生道。後三名三惡道。阿修羅。善惡雜修。人天為善道。二聖者。一實聖。即已證三乘聖果。未入涅槃者。二權聖。即四聖法界。示現人天等道度生者。凡聖雜居。故名凡聖同居土。極樂此土則不然。雖有凡夫。純是念佛淨業得生。非是有漏業感。但有人天。無四惡趣。亦無四空。外道。魔王等天。純入正定聚。無不定聚。及邪定聚。但見思煩惱未斷。且名凡夫。聖人亦有權實可知。若執持名號。是修法。斷見思。即力用。未斷者。於見惑八十八使。思惑八十一品。未斷故是凡夫。雖是凡夫。橫超三界。帶業往生。能了生死。不同娑婆。定要斷盡見思。豎出三界。方了生死也。或散即名字位。或定乃觀行位。於同居土分三輩九品。此土以見思二惑分九品。方便有餘土。以塵沙惑分九品。實報寂光二土。以無明分九品。
《解》若持至事一心不亂。見思任運先落。則生方便有餘土。
(講)此明方便有餘土之相。極樂此土。與娑婆亦復不同。娑婆必須超出三界。凡聖同居土外。三乘聖眾。修方便道之所遊居。但離三界內生死。未斷變易生死。但斷三界內見思煩惱。未斷塵沙無明。以煩惱生死。二皆有餘。故名方便有餘土。依天台宗所判。有九人生此土。藏教二乘人。通教三乘。別教三賢位。圓教十信位。皆斷見思煩惱故。○若約淨土。但出娑婆三界。不出極樂同居。極樂此土。純是大乘菩薩。經中雖云。彼佛有無量無邊。聲聞弟子。此皆大乘阿羅漢。非是定性聲聞。以其但斷見思惑。未斷塵沙無明。故名方便有餘耳。
若持至事一心不亂者。此約功行。見思任運先落者。此約斷惑。此節意義。極關重要。不可不明。我等修持淨宗之人。但求一心念佛。不要求斷惑。持至事一心不亂之時。見思二惑。任運先落。即水到渠成。瓜熟蒂落。自然而然。可以橫超娑婆同居穢土。而生極樂方便淨土也。
如何是事一心不亂。事者。念佛之事相。一是純一。亂為雜亂。令依事相法門。以能念之心。專念所念之佛。心口相應。非同口念。而心不念。又非同心念。而心不一也。既一心繫念。六字分明。心不離佛。佛不離心。念念無間。名為事一心。一心是功用純熟。不亂即三昧成就。梵語三昧。此云正定。不亂即正定。亦即念佛三昧也。
《解》若至理一心不亂。豁破無明一品。乃至四十一品。則生實報莊嚴淨土。亦分證常寂光土。
(講)此明實報莊嚴土之相。亦名實報無障礙淨土。全性起修。稱性所感。真實果報。色心自在。身土互現。身能現土。於一毫端現寶王剎。土能現身。於微塵裏轉大法輪。稱性莊嚴。無障無礙。四十一位法身大士。之所遊居。必由全性起修。而至理一心不亂。豁然大悟。破一品無明。證一分法身。方生此土。乃至破四十一品無明。位居等覺。亦屬此土。位位皆得分證。常寂光淨土。
如何是理一心不亂。理者。淨宗之理性。即達理念佛。稱性念佛是也。了知心即是佛。佛即是心。能念心外。無有佛為我所念。所念佛外。無有心能念於佛。能所雙亡。心佛一致。不住有念。不落無念。若言其有。則能念之心。自體本空。所念之佛。了不可得。若言其無。能念之心。靈靈不昧。所念之佛。歷歷分明。無念而念。念即無念。唯是一心。寂然不動。是之謂理一心不亂也。
《解》若無明斷盡。則是上上實報。究竟寂光也。
(講)此明常寂光淨土之相。常寂光土。即如來所證三德秘藏。究竟涅槃。常即法身德。法身常住不遷故。寂即解脫德。一切塵勞永寂故。光即般若德。般若光明遍照故。三德不離一心。復本心源。究竟清淨。是證常寂光淨土。
若無明斷盡者。四十二品無明。生住異滅四相。悉皆斷盡。如起信論云。破和合識相。滅相續心相。顯現法身。則是上上實報。即實報土上上品也。究竟寂光者。即至究竟位。而證究竟無上菩提。究竟無餘涅槃。常寂光淨土也。往生四相講竟。
《解》不退有四義。一念不退。破無明顯佛性。徑生實報。分證寂光。
(講)此明不退四義。本來只有三不退。今加畢竟不退。故成四義。特顯佛號功德。念佛功德。二皆不可思議也。
一念不退者。念念流入如來果海。已破無明。已顯佛性。用中道觀智。破一品根本無明。顯一分三德佛性。正因佛性。理心發。顯法身德。了因佛性。慧心發。顯般若德。緣因佛性。善心發。顯解脫德。是謂圓發三心。圓證三德。開佛知見。徑生實報上上品。分證常寂光土。
《解》二行不退。見思既落。塵沙亦破。生方便土。進趨極果。
(講)二行不退者。度生之行精進。不退墮二乘地也。見思我執之惑既落。而塵沙法執之惑亦破。塵沙二字。從喻立名。此惑能障化道。化道多故。如塵若沙。須修假觀。此惑可破。見思既落。即生方便有餘土。從空出假。涉俗利生。常修度生之行。上求佛道。故曰進趨極果。
《解》三位不退。帶業往生。在同居土。蓮華託質。永離退緣。
(講)三位不退者。娑婆與極樂不同。此土要破我執。斷見思。證阿羅漢。辟支佛果。已經成聖。不退墮凡夫地。名位不退。彼土則不然。不必一定斷惑。只要一心念佛。乃至十念功成。亦得帶業往生。從此娑婆同居穢土。橫超西方極樂同居淨土。於九品蓮華託質。永離退墮之緣。即圓證三不退。此點要注意。華開見佛。以常見佛故。念念求成佛道。證念不退。永離念退緣。以常聞法故。樂修大乘之行。證行不退。永離行退緣。以常與諸上善人。俱會一處。觀摩薰陶證位不退。永離位退緣。
《解》四畢竟不退。不論至心散心。有心無心。或解不解。但彌陀名號。或六方佛名。此經名字。一經於耳。假使千萬劫後。畢竟因斯度脫。如聞塗毒鼓。遠近皆喪。食少金剛。決定不消也。
(講)四畢竟不退者。以顯佛號。經名。不可思議功德。不論至心念。散心念。有心念。無心念。或解義。不解義。只要佛名經名。一經歷到耳根。納入八識藏中。即成善根種子。永遠不壞。假使過千萬劫後。善根成熟。畢竟因斯得度。如佛世一老人。八萬劫前。因畏虎扒上樹避難。虎過念南無佛一聲。以此善根成熟得度。故曰因斯度脫。
下立二喻。一喻普及。如聞塗毒之鼓。遠近聞者。皆要喪命。古云。欲撾塗毒鼓。須佩返魂香。二喻不壞。食少許金剛。決定不得消化也。四不退四義講竟。
《解》復次祇帶業生同居淨。證位不退者。皆與補處俱。亦皆一生。必補佛處。
(講)此判較力用。前二句指往生之人。不講上三土。祇論帶業往生。同居淨土。證入位不退之者。皆與補處俱。雖證位不退。亦具行念二不退。經中云眾生生者。皆是阿鞞跋致。其中多有一生補處。其數甚多。乃至應當發願。願生彼國。所以者何。得與如是諸上善人。俱會一處。既與俱會。必學利生之行也。末二句亦皆一生。必補佛位者。指雖生同居。即登補處。必補佛位。念念入佛果海。
《解》夫上善一處。是生同居。即已橫生上三土。一生補佛。是位不退。即已圓證三不退。
(講)此段乃要解眼目。帶業往生。即與上善俱會。一生補佛。是生同居。即已橫生上三土。是居位不退。即已圓證三不退。念佛法門。稱最圓頓者。即在此也。
《解》如斯力用。乃千經萬論。所未曾有。較彼頓悟正因。僅為出塵階漸。生生不退。始可期於佛階者。不可同日語矣。宗教之士。如何勿思。
(講)此與宗教較量。如斯力用者。即圓證三不退之力用也。千經萬論所未曾有。此與諸教較量。從來未經道徹。即八萬四千法門。念佛第一。較彼頓悟正因五句。此與宗門較量。溈山文云。『可中頓悟正因。便是出塵階漸。生生若能不退。佛階決定可期。』頓悟正因者。揀非漸悟。及與邪因也。漸悟不易。況頓悟乎。縱使頓悟正因佛性。能入名字位中。僅為出塵階漸。若未得分證位。尚恐有退。即使生生能得不退。由名字位。入觀行相似分證之位。始可期望。趣進佛階。何如念佛。橫超娑婆三界。橫生極樂四土。圓證三不退也。不可同日語者。比較力用不齊。未可相提並論。末二句誥誡之辭。謂參禪學教之士。為何勿思察。不及早念佛。五重玄義。第四明力用講竟。
0 個意見:
張貼留言
訂閱 張貼留言 [Atom]
<< 首頁